党史事件
新中国成立初期│内乡县的“三反”“五反”运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内乡县的“三反”“五反”运动
发布时间:2025-04-16
我国的“三反”“五反”运动,是在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运动过程中进行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清除腐败现象、保卫新生政权的政治斗争。1951年10月,党中央发出“精兵简政,增产节约”的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场蓬蓬勃勃的增产节约运动。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了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的问题。鉴于此,为了保持新生人民政权的纯洁性,保证党的先进性,克服各种侵蚀党的肌体的不良现象,12月1日,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8日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全国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由此拉开帷幕。在“三反”运动中,发现资产阶级不法分子与国家机关贪污分子密切勾结,破坏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的严重情况,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形成严重危害。为了反对这些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不法行为,党中央在1952年1月26日下发文件,要求从1952年2月开始,在全国工商业界开展一场以“五反”(即在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为内容的群众性运动,向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斗争。
一、“三反”运动的开展
1952年2月,南阳地委对全区增产节约和“三反”运动作了详细部署。按照中央的要求,“三反”运动主要在各级党政军机关中进行,检查整顿对象的重点是各级干部和公务人员,目的是防止和克服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严肃党纪、政纪,提高工作效率和转变社会风气。南阳专区的“三反”工作分为四批进行,内乡被作为第二批开展运动的单位。1952年2月15日,内乡县委成立“三反”运动办公室,部署在全县开展“三反”工作。从当年2月到9月,在内乡全县范围内,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了增产节约运动和“三反”运动。全县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斗争,大致经历了宣传发动、集中整风、组织处理、民主建设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从1952年1月至当年5月,为学习文件、提高认识阶段,主要是组织全县所有机关干部学习中央有关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人民日报》社论以及中央关于严肃处理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的有关材料,运用报纸、板报、广播、壁报等,向全县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开展“三反”运动的目的意义。结合本县、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充分认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三害”的政治界限,联系个人实际认识增产节约重要性和浪费现象的危害,发动各界检举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行为。为有针对性地解除当事人害怕被他人报复的心态,县委委员、科局长及中层干部带头检查自身的问题。进入2月份以后,县委要求县直机关和农村基层组织限期公布财务账目,由群众进行监督,同时组织力量查证核实相关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
二是集中整风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内乡绝大部分党员干部能够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艰苦朴素的本色,发挥了模范带头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一些党员干部开始放松自己,贪图享乐,高高在上,或谋取私利,或腐化堕落,或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造成损失;或脱离群众,严重损害党群关系。为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的思想作风问题,县委集中组织开展了整顿作风工作,按照“领导带头,发扬民主”的要求,由各级领导运用事实,反复向群众宣传开展“三反”运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讲清楚运动的基本方针政策,动员群众大胆检举揭发一切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责令有贪污行为的人限期坦白交待自己的问题,并检举揭发其他贪污分子的罪行。对于清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县直机关各单位和各区乡都成立了“攻心组”“调查组”“算账组”,结合内查外调,进行“政策攻心”,弄清楚群众反映的问题,为进行组织处理做好准备工作。
三是组织处理阶段。这一个阶段,又被称作是“打老虎斗争”。为了形象地向群众说明“三反”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参与“三反”斗争的热情,当时把有贪污或挪占钱财的人称作是害人的“老虎”,并以贪污或挪占钱财数量的多少,将其划分为大、中、小三类,贪污在5000万元(旧币,下同)以上的为“大老虎”,贪污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者为“中老虎”,贪污100万元至1000万元者为“小老虎”。县委和各区党委均成立专案调查组,采取“边查、边打、边定案”的办法,对在运动中被揭发出来的有贪污问题的人,逐人进行查证核实,分别进行归类定案和组织处理。按照“检查从严、处理从宽、少数从严、多数从宽”和“自觉坦白、不追不逼”的方针,各单位在对待犯错误人员的处理上,基本上坚持了思想教育与惩治有机结合,对多数情节较轻或坦白彻底、有立功赎罪表现者从宽处理;对少数情节严重又拒不坦白者予以严惩。据统计,当时县直机关507名工作人员中,有193人被认定为不同程度贪占公款公物,同时查出在生产基本建设中,存在着各种浪费现象,浪费资金近3亿元(旧币),因物资保管不善毁坏折损44万元(旧币),也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三反”运动按照中央确定的工作方针,基本上执行了“自觉坦白,不追不逼”的原则,使斗争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但由于缺乏工作经验,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影响,随着运动的深入,“三反”运动一81度出现了“大胆怀疑”的偏向。一些领导干部头脑发热,搞扩大化,提出“有山必有林,有林必有虎”“常在河边站,没有不湿鞋”等口号,造成工作中的失误。例如一些单位根据分配的指标,把一些因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账目不清的人员,也划到“老虎”的行列,斗争和开除了一批人,有些单位为了追求揭发出的贪污分子数量,采取了逼供信①的手段和方法。由此导致“三反”斗争的扩大化现象,搞得人人自危。中央发现问题后,对这种现象进行了纠正。1952年3月11日,地委接到政务院公布的《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和毛泽东关于“要讲斗争策略,严禁逼供信”的指示后,迅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检查已发生的错误,并迅速予以纠正。1952年7月,在开展第二批运动时,根据中央《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不再提“打老虎”的口号,而是根据贪污数量的多少和情节轻重,以大、中、小贪污分子处理;对贪污百万元以下的人员也不以贪污分子对待,较好地体现和贯彻了党的方针政策。
四是民主建设阶段。主要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巩固“三反”斗争的成果。在思想建设上,重点是联系“三反”中揭发出来的问题,通过学习总结,批判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组织建设上,主要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对全体党员进行党员八项条件专题教育。县委按照地委提出的“充分发动群众、肃清三害”的要求,结合完成民主改革任务,注意维持、组织和领导生产,使全县“三反”运动保持了正常推进态势,实现了民主建设的要求。
开展“三反”运动的实质,是为了在执政情况下保持共产党人和国家干部的廉洁,是反腐败这一长期斗争胜利的初战,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通过开展“三反”运动,清除了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分子,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对于保持干部队伍的廉洁作风和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产生了很大作用,加强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建设。运动结束后,对运动中所作的结论普遍进行了甄别落实,纠正了部分冤假错案,撤消了一些错误的处理决定,充分体现了“有错必纠”精神,受到当事人和广大干部的肯定。
二、“五反”运动的开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资产阶级不法分子与国家机关贪污分子密切勾结,破坏经济建设和社会秩序的严重情况,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形成严重危害。这种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在内乡同样表现得很突出。例如有的国家机关人员与私商勾结,盗控国家紧缺物资,或偷漏税款;某私商多次给粮食局干部送礼,窃取国家粮食;余某偷漏税1700多万元(旧币),等等。按照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在全国“五反”运动开展初期,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只在大中城市中进行,小城市、小城镇暂时没有安排部署。南阳自然不在开展“五反”运动的行列。但由于南阳对“五反”中的一些问题认识较早,在1952年1月21日,即中央开展“五反”运动的文件没有下发之前,地委即根据南阳的实际情况,并报河南省委批准,作出了《关于在工商界开展反贪污、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暴利的指示》,在全区工商界中开展“四反”运动。内乡县委也按照上级的指示,在抓好“三反”运动的同时,在全县工商界中开展了“四反”运动。
南阳“四反”运动中的一些内容和提法,虽然与中央提出的“五反”要求不尽一致,有些提法也不一定妥当,但对于反对不法经营,构建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则是有益和必要的。但由于不符合中央的统一要求,3月31日,南阳地委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重新作出《关于对资产阶级破坏行为进行打击的指示》,指出中央“五反”斗争的内容包括了地委“四反”斗争的内容,且提法更为科学全面,要求各县在反对资本主义工商界的斗争中,以中央提出的“五反”内容为准。由此使南阳之前单独开展的“四反”运动和全国“五反”运动保持同步进行,进入到以反对资本家“五毒”斗争为根本要求的“五反”运动阶段。
从当年5月开始,内乡在全县工商界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五反”运动。县委成立“五反”运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本着“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发展生产、合理赚钱、反对暴利”的原则,以工人、店员为基础,以工作组为骨干,争取中小和违法较轻且已坦白的个体工商业户,组成统一战线,形成强大的政治攻势。其工作目标是,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方针下,逐步消灭经济建设中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合理调整工商业,切实稳妥地改善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通过宣传贯彻“五反”政策,用资产阶级不法分子造成“五毒”的大量事实揭露资产阶级的违法行为,使广大职工群众认识到开展“五反”运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消除思想顾虑,提高政治觉悟,积极投入运动。在具体工作中,以区为单位,按行业系统分别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发动,召开大规模的职工、店员大会,号召群众对资产阶级不法行为进行面对面的检举揭发,促使有“五毒”行为的人员坦白交待问题。通过诉苦和串联启发,广大工人和店员的觉悟普遍得到提高,自觉划清与不法奸商的界限,积极揭发各种“五毒”行为。许多私营工商业者在党的政策感召和工人店员的帮助下,写了坦白书和悔过书。县委根据中央“争取或中立百分之九十以上较好的工商家,孤立百分之六左右较坏的工商家,狠狠打击百分之一二最坏奸商”的政策,和“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精神,坚持团结中小工商户及一切守法工商业人员,孤立少数违法工商户,促进“五反”运动的开展。
20世纪50年代初期,内乡工商业主要集中在城关、马山口等几个大的乡镇,内乡“五反”斗争也主要集中在几个工商业比较活跃的大镇进行。通过宣传发动、检举揭发和调查核实,查出全县工商业者中有1317户存在违法行为,其中行贿的7户,偷工减料的37户,盗窃国家财产的27户,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6户,腐蚀拉拢国家干部的5户。根据“严肃与宽大、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和“有立功赎罪者宽大处理,拒报不实者严肃处理”的精神,全县清除严重违法分子6人,清缴脏款27.52万元(新币),挖出暗藏在商业工会中的不法分子2人。从而保护了守法工商户的合法权益,打击了极少数不法分子,促进了全县工商业的发展。
内乡“五反”运动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工商业者的共同努力下,到1952年9月底基本上结束。“五反”运动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稳定了新政权的经济地位。通过“五反”运动的开展,对全县工商业者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的教育,在私人工商业中加强了党的工作,建立了工人、店员监督生产的制度,为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进一步纳入到国家资本的轨道,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使之在内乡的社会生活中继续发挥着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
三、“三反”和“五反”运动的重大意义和巨大成效
“三反”和“五反”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政治运动,彼此又有着内在的联系。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是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开展的洗清旧社会遗留污毒的一次伟大的群众运动,是新中国在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之后,又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群众性社会改革运动。在近一年的运动中,人们把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称为“三害”,把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资财、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违法行为称为“五毒”,充分说明广大群众对于“三害”行为和“五毒”现象的深恶痛绝,说明“三反”“五反”运动深得民心。特别是在运动中依法枪决刘青山、张子善②,对于形成良好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由于当时的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不完善,群众运动容易出现偏激情绪,“三反”“五反”运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党中央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坚决进行纠正。毛泽东此后专门提出,这是共产党人治理国家的一次很好的学习。由此使“三反”“五反”运动在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
“三反”“五反”运动及其所取得巨大成效,积累蕴涵了深刻的历史经验。它说明,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种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都有可能存在,党必须时刻注重对腐败现象的揭露和打击,时刻注意保持自己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也说明,开展反腐败斗争,克服官僚主义,必须充分依靠群众的力量,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防范,既要对各种违法乱纪现象开展坚决的斗争,又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借鉴“三反”“五反”运动的经验,有助于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培育全党全社会廉洁纯净的土壤,促使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①逼供信:是指审讯人员对被审人施以肉刑、变相肉刑或其他威胁手段逼取口供,一有招供即信以为真,据以定案。
②刘青山,曾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曾任天津专区专员、天津地委书记。二人在担任天津地区领导职务期间,大肆贪污盗窃国家资财,1952年2月被判处执行死刑。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查出的一起党的领
